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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仙人跳”团伙作案与敲诈案件 · 话题榜 · TwKit

社会民生 · 3 帖 · 3 位作者 · 曝光 617140

推文报道多起以网络暧昧、线下见面和敲诈为手段的“仙人跳”案件,包括山东泰安团伙及泰安女局长遭设局一事;帖文所述规模与细节各有侧重。

  • 依据报道概述被指控的作案方式、受害者和案件规模。
  • 讨论仙人跳案件中的网络交友风险与线下安全。
  • 关注案件中未成年人被利用的说法及相关保护问题。

@wangzhian8848

看到国内一个仙人跳团伙,两年时间作案30多起,搞了150多万块钱。 作案手法很简单,女大学生包括罗未成年女性在网上和男子搞暧昧,线下见面一起喝酒,佯装喝醉,邀请男的去开房,然后发生关系。之后假扮女性家人的同伙出现,说你强奸了。要求私了。私了费用十万二十万,大多数男的都认栽给了钱。 这之前的情节都算正常,荒唐的在这之后。 这其中有三个人意识到这是仙人跳,拒绝给钱。于是犯罪团伙就报了警。警察就把这三个人抓了,以强奸罪起诉判了刑。这三个人在侦查中反复给警察讲了疑点,因为那些家人都是假的。但警察根本不听,一审都判了刑。 三个人分别上诉,二审发回重审。 就在这时候,犯罪团伙暴露了。是因为他们敲诈一名受害者时胃口太大,对方付了十万,他们又继续敲诈,抬高到30万。受害者没钱付了,于是电话报了警。 在犯罪团伙数起敲诈过程中,都会真实报警,警察还居间调解,很多受害者是在警察见证下给仙人跳团伙付的钱。 警方成了犯罪团伙敲诈勒索的工具。 为什么会这样? 说到底,国内目前对强奸案的定罪证据太过草率,只要真实发生关系,只要女方指称说强奸,基本没跑。就连仙人跳团伙的指称,都能得到警方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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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whyyoutouzhele

10月19日,据国内媒体报道,山东泰安市某区一女局长霍琳曾遭“仙人跳”团伙设局敲诈。 该团伙在与霍琳发生关系后,以向纪检部门举报其“包养未成年男孩、挪用公款”等捏造的事由相要挟,先后向霍琳勒索19万元。 案发后,霍琳已被正式免去局长职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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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kangke888

山东泰安,一个以00后大学生为主的团伙,一年多干了38单“仙人跳”,到手155万。 别人还在投简历,他们已经实现了“灵活就业、绩效管理、月入过万”。 其中一单是泰安市某区女局长霍某 团伙以“包养未成年男孩、挪用公款”为由,在抖音发视频要挟,勒索诈骗19万多。 过去提起“官员包养”,大家下意识默认是男性专属剧本,这回连局长的性别都被刻板印象误判了。 可见在这条产业链眼里,权力才是唯一的筛选条件,性别从来不是门槛。 所谓性别平等,有时不体现在晋升通道上,而体现在被同一套路盯上时,谁都没有豁免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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