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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oscardcdu · 2026-10-09 07:48
很多不懂美国移民法的小白看到“联邦法院判决胜诉(Petition is granted)”,就会顺理成章地以为“这个人庇护通关了,身份稳了”。这正是郑骗最想要的宣传效果,但事实完全不是这样: 1. “人身释放” \neq “庇护获批 / 拿到绿卡” 人身保护令只管“能不能把人从监狱/拘留所里放出来”。它完全不涉及、也无权决定主案(庇护/递解出境)的最终结果。 2. 移民法庭的官司才刚刚开始 苏女士被放出来之后,她在移民法庭的递解程序(Deportation Proceedings)依然存在。她只是从“关在拘留所里上庭”变成了“坐在家里去移民法庭上庭”。后续如果庇护被移民法官否决,她依然面临被递解出境的风险。 图 7里的诉讼确实打赢了,但这只是人身自由战的胜利,绝不是移民身份战的胜利。如果把“保释/释放”包装成“庇护通关、身份搞定”,就依然是在割小白韭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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