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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HuPing1 · 2026-10-11 01:44
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茱迪·史珂拉(Judith N.Shklar)写过一篇文章,题目就叫“恐惧的自由主义”。这种自由主义不同于基于自然权利的洛克式自由主义,也不同于基于自我发展的密尔式自由主义。史珂拉式的自由主义是恐惧的自由主义。她的自由主义理念首先来自对政治迫害的恐惧,由此引出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和对政府权力的限制的坚定立场。这种自由主义不依赖于某种形而上学的概念(如天赋人权概念),也不依赖于某种广泛的道德理论(如功利主义道德理论)。这种自由主义主张宽容,鼓励多元主义,而支持这两者的认识论基础是怀疑论。 诚然,史珂拉的自由主义没有提供最大之善,但是它坚称残酷行为——引起恐惧的残酷行为——是最大之恶。它认为政府是残酷行为的最大执行者,它对贫者弱者和持异议者尤为关注,因为他们最容易遭受政府残酷行为之害。这种自由主义并不要求政府是软弱的,它要求政府是有限的。史珂拉写过一本论述人性诸恶的书(《Ordinary Vices》),其中把残酷列为诸恶之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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