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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freestyle_error · 2026-10-14 09:13

演员王星被胁迫借下的网贷该不该还,律师给出的答案是:法律上可撤销,但举证有门槛。 随着央视缅北电诈覆灭纪录片播出,王星再度受到关注。他曾在采访中表示,自己在缅北园区被胁迫刷脸借下数万元网贷,最终选择分期偿还。10月13日相关话题冲上热搜。 上海市汇业(广州)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明轩向羊城晚报表示,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: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若能举证证实网贷合同系受胁迫订立,王星有权诉请法院撤销借贷合同;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,还本付息义务不再有效。 两个关键限制:撤销权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,且胁迫事实需要完整证据链支撑。 也就是说,"被胁迫"不等于自动不用还——它需要走到法院并完成举证。而在缅北园区这类场景下,合同签订时的胁迫证据如何固定,恰恰是最难的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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