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文
@HuPing1 · 2026-10-15 05:02
美 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写的是:“管理良好的民兵,对于一个自由州的安全实属必要;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,不得予以侵犯。”(A well regulated Militia,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,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, shall not be infringed) 不 难看出,允许各州拥有自己的武装组织这一条才是第二修正案的要点。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的立法背景是,当时美国人民担心联邦军队可能对于各州安全带来威胁, 故坚持各州有权拥有自己的武装,以维护各州的自主与安全。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的独特之处就在于,它承认各州有权拥有自己的独立的武装组织,可以用来防范联邦军队的侵犯。 美 国是联邦制,各州享有高度的自主权。两百多年前,北美十三州合众为一,不少州对于新建立的联邦政府戒心很重,唯恐联邦政府用它的武装力量侵犯本州的自主 权,所以执意要保留自己的独立的武装力量。这是宪法第二修正案的由来。 美国的联邦制有些像中国过去的封建制。在封建制下,地方诸侯或藩王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,不属于皇帝,而属于诸侯或藩王。有的诸侯或藩王拥有的武装力量 还很强大,甚至可以和皇帝的军队相抗衡。历史上,发生过多次地方诸侯或藩王用自己的军队和中央政府开战的事例。如西汉的七国之乱、西晋的八王之乱、明朝的靖难之役、清朝的三藩之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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