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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hrichina · 2026-10-15 22:03

【欧盟检察官办公室与中国最高检首次签约,带来巨大风险】近年来,北京持续推动与欧洲国家加强警务和司法合作。国际人权组织保护卫士最新发表文章,披露了这一进程中的最新一步:欧洲检察官办公室(EPPO)与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签署合作协议。 9月2日至4日,最高检检察长应勇率团访问卢森堡,与EPPO现任首席检察官劳拉·科维西(Laura Kovesi)及即将上任的继任者安德烈斯·里特(Andres Ritter)会面,并于9月4日签署《欧洲检察官办公室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合作工作安排》。这是双方首份此类文件,随附的2026至2028年行动计划至今未对外公布。 协议涵盖刑事事务合作、司法互助、互访、培训以及后勤和技术支持,还包含“其他形式的合作”。协议明确排除了双方之间的个人数据共享,但大量问题仍未得到回答。 EPPO的设立条例规定,其活动须受法治与比例原则约束,且必须保持独立,检察官不得接受任何外部人员、欧盟成员国或欧盟机构的指示。而最高检在2026年3月发布的年度工作报告中,公开强调坚持“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”。两种制度的根本差异,不言自明。 2022年,欧洲人权法院认定中国的司法与羁押体系存在“普遍的暴力状况”。联合国人权机构和欧洲多国法院也多次指出,中国警方和检察机关的办案手段涉及酷刑、强迫失踪、任意拘留和强迫认罪。 此前,随着香港国安法出台,以及“海外警务服务站”曝光,欧洲各国曾一度放缓与中国的警务及司法合作。但近两年风向明显转变:塞尔维亚和匈牙利先后与中国签署新的引渡条约,匈牙利还签署了联合警务巡逻协议,巡逻已在克罗地亚和塞尔维亚境内恢复。 欧洲议会已多次表明,与中国开展警务和司法合作存在风险。EPPO依法须向欧洲议会、欧盟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负责,这份协议的谈判过程、行动计划的具体内容,以及如何确保不损害EPPO的独立性和欧盟的基本权利标准,都应当接受公开审视。 文章原文👇 https://safeguarddefenders.com/en/blog/chinas-push-judicial-cooperation-lands-european-public-prosecutors-offic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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