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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gpsma2025 · 2026-10-17 13:12
一朵中国花,怎么成了LV的知识产权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九号,苏州中院一审落槌。奶茶品牌茉莉奶白,因为杯子上印了一朵四瓣花,被判赔路易威登一千零三十万。LV赢了官司,输了人心。全网翻出对比图,那朵让LV要价千万的四叶花,跟中国唐代宝相花、汉代柿蒂纹放在一起,几乎是一个模子。北京服装学院的杭航博士直接说,LV老花的原型,就是中国柿蒂纹。 这不是巧合。一八五四年,路易威登本人在巴黎开箱子店。那个年代,整个欧洲疯抢东方货。中国的丝绸、瓷器、漆器,顺着丝绸之路和大航海运到马赛,再进巴黎。贵族小姐的梳妆台上摆着青花瓷,壁纸上印着日式浮世绘,家具上雕着缠枝莲。十九世纪后半叶的巴黎设计师,没有人不抄东方纹样。 一八九六年,路易威登的儿子乔治·威登,为了防盗版,设计了monogram图案。那个四叶花、四瓣星、圆圈包裹的LV字母组合,今天看一眼就知道是LV。但艺术史研究者翻遍了纹样图谱,结论很清楚:四叶花那朵,跟中国唐代敦煌藻井里的宝相花,结构一致;四瓣星那朵,跟汉代织锦和铜镜上的柿蒂纹,几乎同源;就连那个菱形格,也是从波斯地毯和印度纹样里摘的。换句话说,乔治·威登不是原创,他是把一堆在东方流传了上千年的公共纹样,重新排列组合,注册成了自己的商标。 这就是文化挪用最经典的剧本。先是商人从原产地把纹样拿走,不带一分钱版权费;然后在巴黎注册成商标;再经过一百年的营销,把它讲成"法国传统";最后回头告原产地的企业侵权。二〇二六年七月,人民网锐评直接发问,老祖宗留下的东西,我们自己反倒不能用了吗? 法律上LV没错。人家一八九六年就在法国注册,一九〇五年在美国注册,一九二〇年代进入中国,商标权在先。茉莉奶白的logo确实跟LV的注册商标构成近似,法院判赔于法有据。最高检的文章也承认,判决没毛病。但道义上,这朵花的根在中国,在敦煌的洞窟顶上,在汉代的墓砖上,在唐代的丝织品上。中国人用了两千年的东西,法国人拿去注册了,现在反过来收中国人的钱。 这还不是第一次。LV这些年密集起诉中国企业,从奶茶店到服装店,从包装到商标,维权频次之高、追责尺度之严,前所未有。二〇二六年七月,LV还把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,理由是国知局给别的人批了一个相似的商标。一个法国品牌,在中国的法庭上告中国的商标局,只为了守住一朵从中国拿走的花。 更讽刺的是LV自己怎么对待中国文化。二〇二四年,它卖一款麻将箱,一万多美元一副,里面的麻将牌上印着自己的monogram。中国人打了几百年麻将,它拿来装在箱子上卖天价。算盘、鞭炮、生肖、龙、凤,中国元素它一个不落,全部印在包上卖到中国来,卖得比谁都贵。但中国企业想用一个四瓣花,它就跳出来要一千万。 这件事真正让人不舒服的,不是LV赚钱。奢侈品赚钱天经地义。让人不舒服的是这套叙事:一百年前,它把中国的公共文化符号拿走,注册成私产;一百年后,它用这套私产反过来起诉中国的中小企业,把维权变成一条利润线。文化这东西,从来不是谁先注册就是谁的。中国工匠在丝绸上织了一千年宝相花的时候,巴黎还在画手抄本插图。你可以拿来用,可以再创作,可以卖钱,但你不能用了别人的祖宗,再回头告别人的孙子侵权。 二〇二六年七月,人民网写了一句话:老祖宗的审美被抢注,这一课得补上。补什么?补的是我们自己的文化遗产登记、纹样确权、公共符号保护。唐代宝相花、汉代柿蒂纹、宋代卷草纹,这些东西不能任由外国品牌注册成商标,然后我们自己用的时候还要掏钱。法律上LV赢了,但历史这杆秤,从来不在法庭上。那朵花在敦煌的洞窟顶上待了一千年,LV的商标还有一百多年才到期。花是中国的,从来都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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