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从一扇被砸的卷帘门,到康德法权哲学》 卷帘门拉下来了,门外的人还在砸。 如果是我,守着一间小店,门里是一年的货、一家人的饭碗,我该怎么办? 这个画面来自我… · @HerrJinn · TwKi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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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从一扇被砸的卷帘门,到康德法权哲学》 卷帘门拉下来了,门外的人还在砸。 如果是我,守着一间小店,门里是一年的货、一家人的饭碗,我该怎么办? 这个画面来自我前几天看到的一篇帖子:法国街头暴乱,一位华裔女店主拉下卷帘门,还是没拦住闯进来的人。抢东西的里头,还有看着只有十二三岁的孩子。 细节有待核实,但那扇门,我忘不掉。 我理解愤怒,也尊重抗议。可当愤怒的人开始砸别人的门,有个问题就躲不开了:当我坚信自己的愤怒有理由时,我还认不认别人有"不被我伤害"的权利? 上一篇谈康德,有读者说我只停在"人是目的"。说得对。这次,我读他的法权哲学。 一、愤怒是通行证吗? 康德关心的是:每个人的自由,怎么才能和所有人的自由一起存在。简单说,我的自由,不自动高过你的。 抗议的人可以愤怒,店主也可以开门做生意。愤怒再有理,也不是进店的钥匙。 所以得把"诉求"和"行为"分开看。物价高、没工作、公共服务烂,都能是上街的理由。砸店抢货,还是犯罪。反过来,几个人抢劫,也不能成为让所有人闭嘴的借口。 二、谁能动用强制力? 康德有句话:谁妨碍别人的自由,就可以被强制拦下来。 被打倒在地的店主,没法靠一句"请尊重我的权利"让拳头停下。这时候,警察出手不是压迫,是替自由撑腰。但穿制服不等于想怎么来就怎么来:对谁用、依据什么、到哪为止、谁来监督,一样都不能少。 他还有个说法挺刺耳:哪怕是一群魔鬼,只要够聪明,也能把国家建起来。意思是,秩序靠的是制度互相牵制,不是指望人人善良。 三、警察没来,我能动手吗? 我的答案分三层: 1;人身正被严重侵害,可以防卫,但要必要、要相称。 2;只是为了保住货,不能拿对方的命来换。法国法律明确排除了这一点。 3;警察没来,不改变前两条。只是判断 得自己做,事后也得接受审查。 围着我打的人,和拿了货转身就走的人,不是一回事。前者是危险,后者是损失。 康德还讲过"两人抢一块木板":为了活命把对方推下去,法律很难罚他,可这并不因此变成"权利"。恐惧能被体谅,但"被原谅"不等于"做得对"。 法律该认真对待人在突袭中的恐惧,不能要求一个人在险境里,有事后回看录像的从容。但体谅恐惧,不等于免于审查。不然,自卫就会变成另一种乱来。 四、对砸门的孩子,怎么办? 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在动手,门里的人面对的危险,不会因为他年纪小就变小。先拦住,先保护受害者。 之后才轮到别的问题:他是不是被大人组织、利用的?该怎么追责,怎么教育?保护孩子,不是放任他伤人;生气,也不是放弃他的理由。 五、对逃难的人,门该开多大? 我不赞成把欧洲今天的问题都算在默克尔一个人头上,也始终觉得,向逃难的人伸手,在道义上站得住。 康德在《论永久和平》里说过:外来的人,有不被当成敌人的权利,但这只是"来访"的权利,不等于可以长住。所以不能把逃难的人当敌人,也不能假装接纳不需要条件。 接下来,审核、安置、学语言、找工作、守规矩,一环都不能少。政府选了人道政策,就得把承接它的制度建好,别宣布完善意,就把账甩给社区、学校和小店主。 担心治安的人,顾虑是真的,别拿一句"你排外"就打发了。但愤怒也得回答因果:谁犯的罪?有没有人组织?治安哪里出了漏洞?从一段暴力视频,直接跳到"这个族群就是这样",这一步,推不出来。 六、如果砸门的是国家呢? 写到这儿,得面对一个不太合我胃口的康德。 他明确说,人民没有合法的权利推翻最高权力,哪怕权力严重滥用。理由是:要是人人都能自己判断什么时候该推翻,公共秩序就没有最后的裁判了。 我不能一边引用康德批评独裁,一边把这段藏起来。但反对推翻政权,也不等于把和平抗议和抢劫纵火混为一谈。真正的难题是:国家自己持续侵害权利,又堵死了纠错的路,光要求服从,还怎么保护自由?这是康德留下的缺口。 七、那把尺子是什么? 对任何人、任何一方,我都想问同一句:你的行为,是不是让别人没法和你一样自由? 按这把尺子,有几个先后:人身安全重于财产;正在发生的侵害,不同于已经发生的损失;依法、有限度的强制,不同于私人报复。 所以我支持救助逃难者,支持和平抗议,支持政府依法制止暴力,也支持人被攻击时自卫。这些不是并排的口号,是同一把尺子上的不同刻度。 哲学如果有用,就该在那扇门前有用: 对砸门的人,不因同情而纵容; 对守门的人,不因愤怒而放任; 对我自己,不因"我有理由",就免于被追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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