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现在的中国社保:人头税和逆向调节】中国社保对低收入群体的负担,早已超出“保障”本意,反而呈现出明显的人头税特征和逆向调节效果。职工养老保险名义上按收入比例… · @Finding8964 · TwKi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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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现在的中国社保:人头税和逆向调节】中国社保对低收入群体的负担,早已超出“保障”本意,反而呈现出明显的人头税特征和逆向调节效果。职工养老保险名义上按收入比例缴费,但各地普遍设定“全口径社平工资60%”作为缴费基数下限。 这个下限在不少省份已达到当地最低工资的2至3倍。以上海为例,2026年缴费基数下限约7546元,灵活就业人员仅养老保险就要按20%全额自缴,每月超过1500元;加上医疗保险,月缴往往突破2000元。北京、西藏等地情况类似。对于月收入三四千元的外卖骑手、快递员、个体户或低薪雇员而言,这相当于把收入的三成甚至更高直接抽走。 实际收入低于基数下限时,他们必须按高于自身收入的标准缴费,形成“被平均”。灵活就业者尤其吃亏。正规职工个人只缴约8%,单位承担16%;灵活就业者则需个人承担全部20%,其中仅8%进入个人账户,其余12%进入统筹。同样基数下,个人实际支出是正规职工的两倍多。收入越低,有效费率越高;收入越高,因存在300%上限,有效费率反而下降。这种结构天然具有累退性。 更关键的是现收现付的统筹机制:当下缴费主要用来支付现有退休人员的待遇。低收入群体在就业不稳定、寿命预期和断缴风险更高的情况下,长期净回报往往偏低。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职工养老的比例长期偏低,已参保者断缴率高达约38%,年轻群体断缴占比过半,本身就是用脚投票的结果。 当一项强制性缴费既不以实际收入为基准、又对低收入者征收更高有效税率,且主要流向当前领取者时,它就不再只是社会保险,而更接近对低收入劳动者的强制抽取。人头税的特征在于“按人定额或接近定额”,对穷人的抢劫特征则在于负担与支付能力严重倒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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