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老照片】1956年6月9日,沈阳皇姑区的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内,对被告原日军中将师团长藤田茂、铃木启久、佐佐真之助,原日军少将旅团长上坂胜、长岛勤、船… · @DuoHong44622 · TwKi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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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老照片】1956年6月9日,沈阳皇姑区的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内,对被告原日军中将师团长藤田茂、铃木启久、佐佐真之助,原日军少将旅团长上坂胜、长岛勤、船木健次郎,原日军中佐情报主任鹈野晋太郎、少佐支队长榊原秀夫8人进行审判,他们分别获8年~20年刑期。 本次设在沈阳和太原的法庭,分别对在押的日本战犯进行公审,仅对45名犯有严重罪行战犯进行起诉,无人被判处死刑。对于罪行较轻的1017名日本战犯,免予起诉,并立即释放回国 。 这批日本战犯,绝大多数是1950年7月从苏联引渡过来原关东军军官,还有百余名加入阎锡山部的“第十总队”以抗拒解放军被俘获。抗战结束后,中华民国对在华日军乙级、丙级战犯进行过审判,共审判日本战犯863人,判处死刑139人,其余判处无期或有期徒刑。 中国在1956年如此大规模释放日本战犯,核心是出于政治和外交战略考量,当时中国面临严峻的国际环境,需要改善中日关系、打破外交孤立。 被判刑的45名战犯在服刑期间也因表现良好获得减刑或提前释放。到1964年3月,所有在华日本战犯均被释放回国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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