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张晓丽律师的一封恳托函 张晓丽律师: 您好。我是山西临汾的常珈瑄。冒昧写这封信,是因为我的人生已走到最逼仄的角落,而您是我能想到的、唯一可能帮我打开局面的… · @v198964 · TwKi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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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张晓丽律师的一封恳托函 张晓丽律师: 您好。我是山西临汾的常珈瑄。冒昧写这封信,是因为我的人生已走到最逼仄的角落,而您是我能想到的、唯一可能帮我打开局面的人。 2020年4月7日夜晚,我被公安机关带走,此后判刑五年。2025年4月15日,我走出监狱大门,实际服刑五年零八天。出狱后迎接我的,是家破人亡、生活坍塌。我没有收入,没有依靠,全凭偶尔遇到的好心人接济,才勉强撑到今天。 走投无路之下,今年2月初,我随王大姐去郑州拜访常伯阳律师。我带着最后的信任,与他当面商谈他曾代理的我的事务。当我恳切提出,希望他酌情退还一部分钱款时,他的回应让我、王大姐、我的家人——三个人同时愣在原地。他说:“当初你姐给了我2万元,多的钱就没有了。你说给了我几十万,我都没见过那么多钱,没有这回事。”他甚至不承认当初给我签过委托书,一共签了三份委托书上,有我、我姐和王大姐三个人的委托书! 张晓丽律师,请您试着回想一下:那个晚饭后,是王大姐陪我去的你们办公室,现场只有您和常伯阳律师两位。我从包里拿出现金后,是常伯阳律师特意喊您过来,两个人一起当面清点的。您年轻,记性好,一定比我还清楚。 所以,当我听到常伯阳律师那番话时,第一反应不是愤怒,而是一种隐隐的担忧——我在想,他是不是遇到了什么迈不过去的坎,才会如此反常?以他二十四年的阅历和声望,绝不可能为了一笔亲自过目、亲手点过的钱,说出与事实相悖的话。 可无论原因为何,事实终归是事实。今天写这封信,我不想谈道德审判,也不想谈情义二字——尽管这两个字,对此刻的我来说重如千钧。我只想和您心平气和地算几笔账。您是明白人,我相信您听得进去。 第一笔:这笔钱,值不值? 当初您二位接手我的事务,倘若你们真有能耐帮我保住那个家不被强拆,我常珈瑄是重情重义的人。事情办得漂亮、彼此相处愉快,事后我哪怕再拿出几十万表示感谢,我也舍得。可问题是,那些付出到底值不值三十五万?更何况,如今我已家破人亡、身无分文,我只是请求退还一部分——不是全部,只求让我活下去。这个要求,过分吗? 第二笔:三十五万,值不值得搭上二十四年的立身之本? 常伯阳律师头上那顶“海内外知名人权律师”的帽子,是多少年、多少案子、多少人的信任,一砖一瓦垒起来的。为了一笔他亲手点过的钱,当着三个证人的面说出“没见过”——这件事一旦对簿公堂,一旦流入网络,人们会怎么想?网络没有断片的记忆,人心自有公道的天平。 我常珈瑄活了五十六年,不取不义之财,不做欺心之事。我的为人,经得起任何人打听。而常律师还有事业,有家庭,有来日方长的路要走。为了三十五万就伤及自己最宝贵的羽毛,实在是不智之举。这笔账,怎么算都是亏的。 第三笔:赤脚人与穿鞋人,谁更输得起? 常律师对我的态度,我至今无法理解。我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弱如一只蚂蚁,论经济实力如今归零。但是,论民间的软实力——论在社会公众层面的认可度——你常律师是海内外知名的人,我常珈瑄也并非无名之辈。我和你一样也是海内外知名的,我的名气并不比你小。这些年来,我在网上结交朋友,无论精神上还是物质上,一直是在付出,从未索取。而常律师代理案件是要收费的——也就是说,在“付出”这件事上,我比他更纯粹更干净!网友会怎么看?连我这样的人你常伯阳律师都能狠心下的了手,对别人更不会手软,一旦产生了多米诺骨牌蝴蝶效应,给常律师带来的各方面的损失是惨重的! 如果双方陷入一场旷日持久的公开争执,我认为他的损失会远远大于我。我已是赤脚之人,而他还有鞋穿。律师这个行业,口碑本就脆弱,经不起长久的撕扯。我说这些,不是威胁,只是在陈述一个客观的、善意的风险——我希望他能看清这一点,别因小失大。 第四笔:帮我说一句公道话,对您意味着什么? 张晓丽律师,您曾是常伯阳律师的搭档助理,你们之间有共事的情分。我今天不是来求您背叛谁,而是恳求您——以一个法律人最基本的良知和记忆——说一句公道话:那天晚上,您是否亲眼看到常伯阳律师和您一起,当面点过那三十五万? 如果您愿意私下劝劝他,让他走出这个牛角尖,您不仅救了一个绝境中的我,更帮常律师守住了半辈子积累的声名。您会是我的恩人。我承诺:此事圆满解决之后,无论线上线下,我绝口不提半个字。我不是忘恩负义的人,哪怕当年你们对我有过一丝一毫的善意,我都不愿意伤害你们。 此外,请容我多言一句:您作为当时的在场者,若此事将来演变为公开的纠纷,您很可能被卷入其中。与其被动面对,不如现在主动化解——既能保全朋友的名声,也能让自己无愧于心。这个选择,对您、对他、对我,都是最好的结果。 1/2 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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