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张某对引发本案具有一定责任」。 这句话出自贵州黔西一起故意杀人案的判决书。 判决书记载,刘某与妻子张某共同经营生猪屠宰销售,刘某因销售死因不明的猪肉获刑,… · @thecitylion · TwKi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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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张某对引发本案具有一定责任」。 这句话出自贵州黔西一起故意杀人案的判决书。 判决书记载,刘某与妻子张某共同经营生猪屠宰销售,刘某因销售死因不明的猪肉获刑,羁押和服刑期间,张某曾与其他男子发生不正当关系。 刘某刑满后要求查看酒店监控被拒,之后在与张某争吵中,持菜刀连续砍击其头部,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。 一审判处刘某死刑、缓期两年执行,限制减刑,二审维持原判。 死缓、限制减刑,刑罚并不轻;真正刺眼的,是判决书把被害人写成了对案件发生「具有一定责任」。 出轨可以离婚,可以依法处理财产关系,但当它进入命案判决的说理,公众自然会追问:这里的「责任」究竟指什么? 判决措辞不只是对个案的解释,也会被读成一条规则。 死者的错写进了判决书,刀没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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