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想到我竟然以这种方式认识他!!! 有个公众号博主“徽剑”(真名吴恺),2年前因为持续不断举报缅北电诈,具体说是举报太子集团骨干、柬埔寨安徽商会会长刘忍,然… · @souro0721 · TwKit
@souro0721
没想到我竟然以这种方式认识他!!! 有个公众号博主“徽剑”(真名吴恺),2年前因为持续不断举报缅北电诈,具体说是举报太子集团骨干、柬埔寨安徽商会会长刘忍,然后被对方100万在国内买凶杀人,沉尸荒野。 事后犯罪分子还向被害人账户转账1.1万元,污蔑其敲诈勒索。 被害人无父无母,只有养父母那里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,收了50万,出具了谅解书。。。 哦对,犯罪团伙还是冒充警察,把被害人骗走的。 结果雷霆一击在于法院判决这个杀人团伙无一人死刑。 最终的主犯死缓,剩下的分别1年多-8年不等。 法院认为他们不是故意杀人,属于故意伤害。 我不理解,我大受震撼。 殴打虐待至奄奄一息,扔在荒郊野外,原来主观上不想你死的,谁让你体质不好呢,自己就不能坚强点爬起来,步行几十公里找个老乡借宿吗? 被害人生前有高血压,所以判定这是次要死因。 啊? 你一个正常人,遭到持续恐吓虐打殴打,没有高血压也高血压了,所以死了算你倒霉,还能帮犯罪分子脱罪啦。 还有,冒充警察骗取受害人信任,不用罪加一等吗? 我有个冒昧的问题:如果现在有几个身穿制服,手持假证的警察上门,跟我说配合他们了解几个问题,我走还是不走?如何辨别真假? 走了可能被故意伤害致死,再被泼一盆脏水; 不走要是真的,可能也得蹲局子。 那这薛定谔的走,有没有懂的体制内高人,帮我解解惑? 我不是学法的,我不懂这么恶劣的案情,居然全员无损,法官到底是基于朴素的正义,还是基于震慑犯罪分子? 我怎么觉得这极大震慑了遵纪守法的好人呢? 如果你还想做点好事,揭露一些违法犯罪,那简直头盖骨都被震飞了。 我不知道这里面涉及钱权交易,还是废死派又在表演。 废死派这帮比吧,讲一千道一万,站在圣母的山巅呼唤爱,只有受害人的命不是命。 Victims' Lives MATTER!!! 中西部某两个大学,还有什么清华劳某某,国内一堆法律系的圈子,不是废死就是打拳,还有法律教授支持代孕的,每个社会热点,这帮人都精准站在人民群众的对立面。 我仅代表个人认为,废死派有一个算一个,属于国贼。 一个有钱人,花100万就能买你的命,他的工具们不会被判死刑,踊跃报名还能内卷价格,毕竟经济不好,免费吃住关几年就出来了。 你跟我讲废死好啊,改造人啊,我呸。 我也看到网上有声音说,被害人不是英雄,属于被黑吃黑了。 就算如此,他就是个坏人,他也不能不明不白被买凶杀害,且凶手不付出相应代价。 所有私刑,都天然有利于资源的拥有者。 私刑的代价越小,他们的权力越大。 就是这么简单的第一性原理,记住就好,不要被这帮985法律坏逼绕进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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