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芬妮·克罗斯比 1820 年出生在纽约州,六个星期大时,一场眼疾加上庸医的热敷,让她双目失明。她后来写诗说,自己从没为失明难过过,因为她相信,到了天堂,第一… · @Tylerspace2026 · TwKi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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芬妮·克罗斯比 1820 年出生在纽约州,六个星期大时,一场眼疾加上庸医的热敷,让她双目失明。她后来写诗说,自己从没为失明难过过,因为她相信,到了天堂,第一张看见的脸就是救主的脸——与其抱怨看不见,不如把看不见的时间拿来写东西。 她在纽约盲人学校读书、教书,一生写了八千多首圣诗,是英语世界写圣诗最多的人之一。《有福的确据》就是她写的:“有福的确据,耶稣属我!”这句歌词后来被翻译成几十种语言,在世界各地的教会里唱了一个多世纪。她写诗不用眼睛,用耳朵和记忆:别人把圣经章节读给她听,她记下来,再一首一首口述出来,助手帮她记在纸上。 她挣到的版税,大多捐给了慈善和宣教,自己一辈子过得简朴。有人问她,如果能恢复视力想先看什么,她回答:她宁愿一直盲着,等到天堂再睁眼。1915 年她去世时九十四岁,留下的不是一笔钱,而是一摞歌本。 克罗斯比的一生没有“克服残疾”那种廉价的励志味:她没有把失明当成要打败的敌人,也没有拿它当借口。她只是把别人用来抱怨的时间,拿去写了八千首歌——人能决定的从来不是拿到什么牌,而是拿到牌之后,拿它来干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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