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wKit
正在载入
TwKit

人有多少种吃法?18种? 在文化大革命时期,尤其是在1968年广西大屠杀(以武宣县、武鸣县、上思县等为代表)的极端历史背景下,吃人不再是为了在饥荒中求生,而… · @cha747888 · TwKit

@cha747888

人有多少种吃法?18种? 在文化大革命时期,尤其是在1968年广西大屠杀(以武宣县、武鸣县、上思县等为代表)的极端历史背景下,吃人不再是为了在饥荒中求生,而是演变成了一种由阶级斗争狂热、政治宣泄、自保纳投名状以及荒谬的民间迷信共同驱动的“社会性疯狂”。 根据上世纪80年代中共中央对广西文革遗留问题的秘密调查报告(后汇编为《广西文革机密档案资料》)以及作家郑义的实地调查记录,文革期间的“吃人”手段和场景可以具体归纳为以下18种真实发生过的“政治仇恨式吃法”与残害形态: 一、 群众政治集会与仪式性吃法 这类形式通常发生在公开的批斗会、公审会现场,具有极强的政治仪式感和集体纳投名状的性质。 当场活割生吃(“阶级仇恨”生吞):在批斗大会高潮时,愤怒的群众或民兵将受害者活活绑在柱子上,在人还活着清醒的情况下,直接用刀生割其皮肉或耳朵,塞进嘴里生嚼,以此表明对“阶级敌人”最彻底的仇恨。 瓦片烘烤下酒(“墟日”集市烧烤):当时武宣等县逢赶集日(墟日)必杀人,每杀必吃。民兵在街头或粮所将人打死后,群众围上来用小刀割肉,直接在现场捡来打破的瓦片架在火上,将人肉两面烘烤成熟肉,作为下酒菜。 乱炖“革命人肉宴”:将多名受害者的肉集中割下,放入公社食堂的大锅中,像煮猪肉一样加上食盐、香料和蔬菜进行大锅乱炖。随后召集整个村庄、学校的“革命群众”共同进食。 强迫家属吃亲人肉(肉体与精神双重消灭):在极左狂热下,施害者会将受害者的肉煮熟,在批斗公审会上强迫受害者的父母、妻子或子女当众吃下,如果不吃则一并作为“同党”打死。 晚饭后的“政治点心”:官方档案记录,当时在一些生产队,白天开完批斗会杀人后,凶手们晚上不回家做饭,而是留在公社或大队部,把割下来的死者心肝煮熟,当作“晚饭后的点心”一边开会讨论一边享用。 [1] 分块打包带回家中煮食:杀人分尸后,由于受害者体量大,人肉被切成几大块。参与杀人的民兵和公职人员像分年猪肉一样,用草绳把肉系好,让参与者每人拎一大块“带回家里给老婆孩子煮着吃”。 二、 器官崇拜与荒谬的巫术迷信吃法 这类吃法带有极强的愚昧色彩,将受害者的身体器官赋予了政治自保、治病或壮胆的荒谬功效。 剜心剖肝炒下酒菜:施害者认为“黑五类”的心肝最能代表其反动本质,因此最热衷于在杀人后(或活体状态下)用尖刀划开腹部,掏出完整的心脏和肝脏,带回食堂用辣椒、大蒜炒熟,作为高级下酒菜。 生吞或配酒吞服生人胆:迷信认为吃掉仇敌的胆可以“壮胆”、“长革命志气”。武宣等县的民兵在杀人后,会小心翼翼地将人胆完整剥离,就着米酒直接生吞。 人胆晒干当“熊胆”贩卖:官方档案《贵县文革大事记》中记载,贵县有农民和民兵在江边杀死多名造反派后,将他们体内的胆全部取出,用绳子串起来晒干,伪装成高级中药“熊胆”拿到市场上贩卖牟利。 割取男性生殖器泡酒(“女劳模”的大补方):武宣县官方档案记录,当时19岁的女民兵班长、所谓的阶级斗争积极分子陈文留,除了疯狂吃过6副人肝外,还专门割下5名落难男子的生殖器带回家泡酒喝,荒唐地认为这属于“妇科大补”。 人脑炖天麻(“补脑”迷信):部分受害者被钝器砸碎头骨后,其脑髓被凶手和积极分子用勺子挖出,带回卫生院或家中,配合天麻、中药一起隔水炖服,借此“补脑延年”。 三、 极端政治表态与社会关系异化吃法 这类吃法完全是政治高压和洗脑下,人与人之间正常伦理彻底崩塌的产物。 女友吃准公婆肉以“划清界限”:铜岭中学校长黄家栠被自己的学生乱棍打死后,尸体在操场被剖腹。第一个操刀割肉挖肝的,竟是校长大儿子的女朋友(同校女学生)。她狂热地表示,吃准公婆的肉是为了“彻底站在毛主席路线上,与反动家庭划清界限”。 学生分食老师、校长肉(尊严的彻底践踏):在武宣、灵山等地的多所中学里,平时深受爱戴的地理、语文老师或校长被学生打死后,其遗体在校园内被学生当众解剖,肉和心肝被学生在宿舍或操场分食,用来践踏所谓的“资产阶级师道尊严”。 同行、公职人员的“干部小灶”:参与吃人的不仅有无知农民,档案显示武宣县有113名国家干部、职工和中共党员参与吃人。他们有时在县革委会或武装部的小食堂里,将打死的异见干部的肉做成“小灶”共同品尝。 “长得胖”而引来的无妄之灾:贵县农民陈国荣路过武宣县去赶集,仅仅因为“长得白胖、肉多”,就被当地一个民兵营副营长借口其“形迹可疑”,叫民兵活活杀害,将其心肝挖出,全身上下的肉被20个民兵每人分了一块带走。 太瘦、无肉而被“嫌弃”弃尸:武鸣县副县长覃炳刚被打成走资派并被打晕,凶手将他拉到野外准备开膛取肝。主刀的民兵用手捏了捏他的身体,嫌弃他“太瘦、全身没肉、肝肯定也萎缩了”,于是将其像垃圾一样丢在乱石丛中,覃炳刚因而奇迹般地活了下来。 轮奸后的“毁尸灭迹式”分食:在上思县等地,参加对立派别的年轻女青年(如杨振明、刘吉芬)被民兵抓获后,先是在小黑屋遭受联合轮奸,随后被拉到广场乱刀杀害,其身体敏感部位和肉被凶手当场割走烧食,以此掩盖性犯罪的痕迹。 杀人竞赛与“吃人升级”:在一些公社,民兵内部流行杀人数量竞赛,杀过人的年轻姑娘甚至会被尊称为“三姐”、“四姐”直至“十姐”。为了证明自己的革命胆量比别人大,民兵们会互相攀比谁敢吃更腥气的生人肉、谁敢一次性吃下整颗人心,将食人变成了一种恶魔式的“胆量游戏”。

曝光 335 · 评论 1 · 点赞 1 · 书签 3

查看原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