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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帝既然从永恒中已经知道一个人最终会做什么选择,那么这个选择在当下是否仍然真正具有其他可能性? 1. 预知不等于预定。 上帝知道一个人将会犯罪,不代表上帝强… · @ixinghu173794 · TwKit

@ixinghu173794

上帝既然从永恒中已经知道一个人最终会做什么选择,那么这个选择在当下是否仍然真正具有其他可能性? 1. 预知不等于预定。 上帝知道一个人将会犯罪,不代表上帝强迫他犯罪。知道一个行为会发生,与造成这个行为发生,是两个不同的概念。 2. 自由不等于没有约束。 人的选择受到本性、环境、欲望和道德的影响,但这不意味着人完全没有选择,也不意味着可以逃避责任。 3. 上帝的主权与人的责任并存。 圣经既强调上帝掌管万有,也不断要求人悔改、选择良善、承担罪责。 不过,第四点的四个阶段,主要属于奥古斯丁以来、后来由改革宗神学家进一步系统化的自由意志论述,并不是所有基督教宗派都完全认同的表述。 例如,亚米念主义与改革宗在恩典、人的意志以及上帝预定的问题上,就存在不同理解。 如果上帝早已知道你一生所有的选择,但祂仍然给你悔改的机会,给你选择善恶的责任,那么你今天所做的每一个决定,是否仍然值得认真对待? 圣经有一句话非常贴切: 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作见证,我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你面前,所以你要拣选生命,使你和你的后裔都得存活。 ——申命记 30:19(和合本) 上帝知道人的道路,但圣经仍然呼召人作出选择。 预知不是命令,主权不是强迫,恩典也不是取消人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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